追责。对社会不负责任者赔偿1亿元,责任部门建设单位负责人的信
施工单位和管理单位负全责,完全没有安全防范意识,以至于安全措施完备。此类事故不能简单赔偿处罚,应按责任事故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。
早上上班经过新一路,有好几个地方没有箅子,其中杨小区门口的井口上盖着一张学生课桌。装置入口处的井口被一根长树枝堵住了。白天可以看到井盖坏了,需要绕行。
在东北,早上又亮又暗。如果你不小心,你会掉进井里。轻的会碰伤,重的会摔碎。这种人的陷阱不及时处理,迟早会造成伤害。
所以建议男生家长起诉责任单位,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。也是对不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警示!
11月9日,湖北武汉,孩子还差20天满10岁11月9日中午,湖北武汉,一男孩掉进下水道死亡,据男孩叔叔介绍,下水道井口没有井盖且铺了层绿布。周围也没有警示标语,男孩在玩耍时不慎掉入。出事男孩是家中独子,还差20天满10岁,父母的状态现在很崩溃。
对此,老徐就不能理解了,没有警示安全标语就算了,11月9日,湖北武汉,孩子距离10岁还有20天。11月9日中午,湖北武汉,一男孩掉入下水道身亡。据男孩的叔叔说,当时没有井盖,下水道井口铺了一层绿布。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,男孩玩耍时不小心掉进去了。出事的男孩是家里的独生子,还有20天就10岁了。他父母的状态现在很崩溃。老徐不能理解这一点,即使没有警告的安全标志。
故意盖住井坑是什么意思?
怕人家看到坑躲起来?
现在,捂起来,别说是孩子,就算是大人,一不小心有时候也会摔倒。
这块绿布,要么不铺,要么围,
这是否意味着成为别人踩的陷阱?
这不单单是悲剧,更算是人祸了吧。这不仅是一场悲剧,更是一场人祸。
这几天,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,
我为自己感到难过,包括那个被精神病人杀死的孩子,
那个被13岁男孩杀死的小女孩,
现在的孩子,健康安全成长怎么会这么难?
我们的社会什么时候才能允许孩子自由奔跑?
这也是对无数父母的提醒,
不要因为孩子大了就掉以轻心,
好好照顾你的孩子,多关心他们,
孩子的安全,就多一份的保障。儿童安全,更多保障。
我觉得建绿网的单位有责任。工地离马路不远,谁都可以走过去,这样的风险要考虑进去。建绿网无异于制造一条死胡同,让人看不到危险。踩上去像个陷阱。或者可以盖上绿布后停在旁边或者贴个提示,避免悲剧发生。发生这样的事情,施工单位难辞其咎。有一次我和朋友开车经过一条马路,工人把树直接放在马路上,没有任何警示标志。那条路上也没有路灯。要不是刹车踩得太快,它就撞上去了。那是一棵大树。非常危险。这种悲剧的发生绝非偶然。如果监管部门不重视,这种悲剧还会继续发生!
铺绿网的单位纯属害人。下水道不是盖的。既然你把网铺在上面,你就不有害吗?谁上去谁就会掉下来。
一个觉得难过的孩子,养九个以上不容易!有关部门应防范此类安全隐患,做好安全保障工作。
为什么缺失的井盖没有及时加盖?为什么网民对明显的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?
黄主席提醒家长好好照顾孩子。此外,安全始终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中之重。
太坑人了。十岁的孩子没有网是不会掉进去的。盖一张网,不管是谁,他们在黑暗中都看不到!如果盖了网,就看不到有没有井盖了。本来井盖就是黑色的,盖没盖不好说。